问题 | 挪用公款罪能减刑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因犯下贪污、挪用公款等严重罪行而被判处管制、拘役乃至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之徒,只要满足特定的法律规定条件,便可获得相应程度的减刑待遇。减刑的实质性要求是罪犯必须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展现出真正的悔过自新或立功表现。相较于实质性的减刑标准,相对减刑则更注重罪犯在服刑期间是否严格遵守监狱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确实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意愿,或者具备立功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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