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两万块钱有啥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必须明确,实施行贿犯罪的定义为,为了获取非法或者不公正的利益,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财物的行为即构成行贿罪。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如果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以各种名义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回扣和手续费等费用,都将被视为行贿行为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因为受到威胁或勒索而被迫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财物,但并未从中获得任何不当利益,那么这种情况并不属于行贿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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