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是: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执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罚金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它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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