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权侵占罪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严格认定时,通常应当遵守以下几项关键性因素的考量:首要关注点在于犯罪行为的实施主体,他们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
第二个重要因素是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理层面出发,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犯罪意图以及非法侵吞单位财产的不良动机; 进一步阐述的话,便是犯罪行为所展现出的客观现象,即犯罪嫌疑人身处其职务优势地位,通过其职务便利,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在此过程中,所谓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特指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身作为单位财物主管、管理者、经营者或经手人的特殊身份和地位,从而实现其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的目的。 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衡量标准,根据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通常以人民币三万元以上为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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