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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的资金包括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所涉及的资金类型覆盖了公司、企业乃至其他单位所拥有的全部资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相关法律法规,挪用资金罪系指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就业的工作人员,以从事其职务工作之方便,暗中擅自挪用本单位所拥有的资金用于私人用途或者向他人借款,且累计金额达到了法定的较大标准且时间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或者虽然时间未达到三个月,但是私自挪用累积金额较大并用于商业营利活动,甚至涉及到违法活动的强迫性法律行为。
因此,挪用资金的总额度、是否成功归还、是否被用作商业盈利活动或违法勾当等要素,都直接决定着挪用资金罪的确认与惩处。
若公诉之前,涉案者能够及时返还被挪用的全部资金,则可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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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