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抗诉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抗诉程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重要环节:首先,当检察机关认为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或裁定存在实质性的错误时,即可在其生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发起抗诉请求。
其次,在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该项抗诉申请之后,应在三十日内针对是否予以受理作出明确的决定。 若决定予以受理,则需向下级人民法院发送受理通知书; 反之,若决定不予受理,则需向提出抗诉的检察机关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再次,在上一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抗诉申请之后,应将抗诉书副本以及相关的案卷资料与证据一并移交至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组织合议庭进行全面审查。 最后,经过审理,若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确实存在错误,则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者直接作出改判; 若认为原判决无误,则应裁定驳回抗诉。 此外,原审人民法院应依据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或判决,重新审理案件或者执行上级法院的改判决定。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依法行使辩护权,如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申请回避,参与法庭调查及辩论等。 若被告人对原判决结果不满意,亦可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程序仅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所作的概括性描述,具体案件的抗诉程序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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