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中单位包括协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职务侵占罪中涉及到的“单位”其普遍含义应当理解为主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结构类型,这其中涵盖了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具备明确法律身份和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对于协会这个特殊群体是否能够被纳入职务侵占罪中的“单位”范畴进行认定,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若该协会属于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予以登记设立并获得独立法人地位的法人组织,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完全有资格被视为职务侵占罪中的“单位”。
然而,如果该协会仅作为会员间的互助性组织存在,并不具备法人资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它很可能无法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中的“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