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和猥亵罪的刑法标准怎么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即以违反女性自主意愿为前提,采用暴力、恐吓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此类犯罪的惩罚力度较为强烈,通常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存在情节特别严重者,诸如涉及多名被害人、在公共场合公然实施这类行径等情况,则可能被判处高达十年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处罚。 至于猥亵罪,则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性行为或对女性进行性骚扰和侮辱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的惩治,最高可被判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若在公众场所或群体活动中犯下上述罪行,或者具有其他性质恶劣的情节,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判。 强奸罪主要着眼于对性侵犯行为的追究,也就是涉及到性接触行为; 相比之下,猥亵罪更强调的是对他人进行性的羞辱、骚扰或猥亵行为,但并没有实际发生性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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