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迷信手段能否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研究具体案件中,探讨利用迷信手段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需要将事实证据放在第一位,展开深入细致的剖析。
若实施者借助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对妇女实行性侵犯,同时这些手段的运用蕴含了迷信元素,那么此类含迷信成分的手段可被视作"其他手段"之一,进而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强奸罪。 然而,所谓的犯罪成立与否,依然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动机、手法特点以及受害者的反抗表现,以及犯罪行为所能造成的实际伤害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行为人仅采用迷信策略来欺蒙受害女子,而未动用任何形式的暴力或者威胁,如此看来,这种情况下,基本上不太可能涉及强奸罪的指控。 因为强奸罪的认定,其必备条件是施害者必须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令他人无法抗拒的手段强迫妇女发生性关系。 总结来看,关于利用迷信手段能否构成强奸罪的争议,我们需要结合案情实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的考量。 若此类迷信手段与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相伴相生,并且满足了强奸罪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无疑可能被判定为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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