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生受到侵犯构成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指代的是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强制与异性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该条款并未对受害人的性别做出任何限制,因此,无论受害人为男性还是女性,只要有证据证明其遭受了暴力、威胁或其他形式的性侵,均可视为强奸罪的成立。若男性成为受害者,即他遭到他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被迫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这种行为便满足了强奸罪的所有构成要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若情节极其恶劣或导致严重后果,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致死刑。因此,男性在遭受性侵时,同样可以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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