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成立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强奸罪未能确立,则可能涉及到例如强制猥亵或侮辱罪等其他性侵犯相关的罪名。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任何人若采用暴力、威胁或是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对他人进行猥亵或者有损于女性尊严的行为,均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而在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刑期将会提升至五年以上。因此,在强奸罪无法成立的前提下,我们需要深入剖析案情及相关证据,以确定是否存在诸如强制猥亵、侮辱等其他性质的性侵犯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