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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奸罪不成立会被送进看守所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若在特殊状况之下,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员采取先期拘留措施。换句话说,如果某位人士被控诉犯有强奸罪行,然而经过深度的调查与侦讯过程后,并无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其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现有证据尚无法充分证明其有罪,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名人士便不应受到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然而,即便未构成强奸罪行,倘若该名人士涉及到其他类型的犯罪活动,或者存在于上述法条中所列举的拘留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仍可依法对其实施先期拘留。因此,是否需要被送往看守所接受羁押,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其他犯罪行为以及是否满足上述法条中所规定的拘留条件。若以上情况均不成立,则通常情况下,该名人士是无需被拘留或送往看守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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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8: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