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判决较轻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存在能够导致强奸罪量刑较轻的几种情形:
首先是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达到十八岁年龄的被告人; 其次已年满七十五岁并有意犯下强奸罪行者; 再次面对患有耳聋或哑疾的被告人和深度视力障碍人群; 最后还包括其他特例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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