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了能告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素涵盖使用暴力、恐吓及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律条文中并没有直接排除妊娠期妇女成为强奸罪受害者的可能性。据此,倘若有人通过实施暴力、恐吓或其它手段,对处于怀孕阶段的妇女实施了性侵犯,那么此类行为无疑将构成强奸罪。 然而,在实际案例中,是否构成强奸罪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其中包括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完全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被害妇女的真实意愿是否遭到严重侵犯,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法定的从重或从轻处罚情节等等。若经查证,案件事实确实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即便被害人为怀孕妇女,亦可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总而言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怀孕妇女同样有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受害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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