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双方和解了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乃我国刑法严惩之重罪,须经由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公正判决,其刑责决不容许因当事人达成和解而有所减轻。在具体案件中,强奸罪的刑期往往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裁量,若情节恶劣至极,则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然而,和解协议并无法改变强奸罪名成立这一事实,然而受害者的谅解确实可以在量刑阶段被视作是一种适度减轻罪行的因素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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