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算是触犯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谓触犯强奸罪,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强制性的手段,强迫与女性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强奸罪所需具备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为实现其意图,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性的手段; 其次,被害人必须为女性; 最后,若被害人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即便行为人并未实施上述强制手段,仍应按照强奸罪予以惩处,且需加重刑罚。在实践案例中,若行为人通过威胁、恐吓、药物麻醉乃至暴力等手段,使妇女无法反抗,从而违背其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则无疑构成了强奸罪。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便可判定其已触犯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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