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行为能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判定强奸罪的关键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犯罪客体。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少女,那么此罪行所侵犯的便是她们的性自主权这一绝对不可侵犯的权益。而如果受害者是成年女性,过失行为背后所侵害的便为女性享有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任何异性进行性接触的权利。 其次,在客观方面,实施者必须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违背受害者的意愿。 再次,从主体角度来看,传统刑法理论普遍认为,此类犯罪的实施者应为男性。 最后,从主观层面分析,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且其行为的目的在于强迫受害者与其发生非法性关系,即行为人所追求的是与被害者之间的非法性行为。关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第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人数众多的; 第三,在公共场合公然对妇女施暴的; 第四,两人及以上共同实施强奸的; 第五,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