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几天可以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执行之后,若欲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无具体的天数规定。
通常而言,在侦查环节中,公安部门对已被拘留的人员,如认为有必要实施逮捕措施,应当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三日内,向当地检察机关提交详细犯罪证据和法律意见书,请求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复。 然而,在某些特别案件中,公安机关提出审核审查和批准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若涉及到流窜犯案、多次作案、集结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者,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只要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具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等特征,便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最终的审批结果究竟能否通过,仍然取决于办案机构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而做出的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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