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累犯取保候审是公安证据不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累犯申请取保候审这一行为,并不必然反应出公安机关所掌握的证据不足之实。
虽然累犯群体通常被视作具有较高的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但法律体系在考虑决定取保候审时,是综合了诸多复杂因素进行权衡评估的。 具体到个案中,可能会因为某些特殊情形而对犯罪情节轻微或被告人健康状况不宜羁押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在大多数情况下,批准对累犯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将会更加严谨和慎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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