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满了,案件还没办好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若相关案件尚未得以妥善处理与解决,则应当依法解除了对被监控人的监视居住权或者进行相应的强制措施调整。
此举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够享有应有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其长期处于法律地位不明朗的境地。 在实践中,执法机构往往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证据搜集工作的进展状况,经过全面深入的考量之后,选择采用诸如取保候审等其他合法手段来替代原有的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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