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批捕后先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检察机关作出不予逮捕之决定时,公安部门往往倾向于首先为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
此举旨在确保在案件开展深入调查期间,能够随时传唤涉案嫌疑人出庭应讯,并维护诉讼程序的稳定与流畅。 然而,关于是否执行取保候审的决策,必须结合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以及嫌疑人所存在的社会危害性等众多复杂因素来加以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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