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未判决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情尚未进行终审判决之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通常需考量相关案件的具体性质及情节程度、可能宣判之法定刑法及其涉案当事人、被告人所具备的社会危害风险等多种综合因素。
若是出于以下几类情形,如犯罪者的恶行较为轻微并且其有望得到管制、拘役或将其适用作为附加刑; 或者预估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但是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现象出现; 又或是身患重病且无法自理生活,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等情况,那么这些人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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