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14天届满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历经长期拘留期限之后,总计十四天,公安机关将依据案情的具体状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进行处理。
若公安机关确信其掌握的犯罪证据已经充分,则有可能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批准逮捕涉事嫌疑人; 反之,倘若证据尚显薄弱或者缺乏证明涉事人有罪的必要条件,公安机关便会解除对其的刑事拘留,并将其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甚至直接予以释放。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安机关的决策往往是基于多方面的考量,包括案件的严重程度、证据的积累及其完整性,以及犯罪嫌疑人在社会上的危害性评估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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