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最后谁同意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之终止事宜往往由当初决定启动取保候审流程的相关机构来批准及执行。
具体而言,若此决策源于公安机关,则解除全权交由公安机关负责; 相反地,如果决策源自于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那么他们便将肩负起解除取保候审的责任。 在这过程中,决策者将会全面考量案件的发展进程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以最后作出是否终止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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