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姐夫可以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亲属关系并不是影响是否能够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关键因素,尽管如此,对于被姐夫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案子而言,若能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仍然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的; 为可能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发生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的可能性的; 以及在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我照顾,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之内的女性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都可以尝试进行取保候审的规定程序操作。 除此之外,在面临羁押期届满后,涉案被告人的案件仍未结案,需要继续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来保障当事人权利和利益的情况下,也同样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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