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四月取保候审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近期出现的新式审前保障制度,即取保候审,我们在其适用的法定条件、保证金的具体金额等方面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与细化。
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将其独立运用在附加刑之中,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涉案人员,若其所引发的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且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案件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话,便可以考虑对他们实施取保候审的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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