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以刑拘为前提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并非一定要以已发生或即将被拘留为前提条件。
实际上,取保候审只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环,即在深入调查刑事案件、审查检控请求或进行案件审理过程期间,若满足所有特定的法律要求,便有可能获得批准实行取保候审。 举例来说,如果嫌疑人的罪行轻微,可能会被处以管制判决、拘役处罚或是单独立案适用附加刑; 另一方面,如果嫌疑人由于身体原因无法自我护理,又或者身患重病,无法独立生活等等因素也能成为申请取保候审的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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