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和办案警察沟通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与负责本案侦查的警官进行关于取保候审事宜的交流过程中,首要事项便是始终秉持尊崇与诚信之立场。
请用清晰而有序的方式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缘由及具体情形,譬如犯罪嫌疑人体质状况不佳,家眷存在特别情况需予以关爱,或可以提出强有力的担保人等因素。 同时务必强调犯罪嫌疑人绝不会规避法律责任,具备良好的悔过自新之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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