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保释和取保候审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处以禁止保释以及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类: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涉及的案件,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等重大利益;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存在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 然后,行为人目前的状况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了潜在威胁; 此外,行为人还可能有意愿实施自杀或逃离行为。 例如,在过去已经遭受判刑处罚且屡次违反法律的惯犯,再度触碰法律的可能性较大,在此种情况下,这类人员一般不能接受取保候审的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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