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家属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家属有权利向司法机构提出对被告实行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必须要满足一系列特定的前提条件。
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或许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期时,同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隐患的出现; 或是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孕期或正在哺育婴儿阶段的妇女身上,实行取保候审后同样能够防止其社会活动带来风险; 或者当事人羁押期限已到,但是案件尚未依法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实施取保候审,这些情况下,被告人家属均有权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后能否得到批准,则需由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情况来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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