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几天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在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之后,进行取保候审的具体天数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一般而言,只要满足了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皆可提出申请。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在对案件展开深入详尽的调查过程中,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受到诸如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惩罚; 或者认为其很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稍微严重的行刑,并且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引发足以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风险,便有权利为其办理相应手续以保证自身安全。 然而,至于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批准,这还需结合案件整体情况以及法律严格规定来加以斟酌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