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检察院取保候审程序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市级检察院受理取保候审申请时,初步的工作便是对其是否合乎法定条件进行审查。
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审查申请人为减轻自身刑事责任而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或是申请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情况。 随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将根据上述审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并经过部门负责人的严格审核,最终由检察长作出决定。 在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检察院将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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