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哪里通过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通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事宜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方共同决定予以实施。
具体而言,如若该案属于公安机关负责侦办的范畴,那么该案的取保候审申请便应由公安机关进行裁定批准; 倘若该案属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则应由检察院进行决策审批; 而当案件进入到法院审理阶段后,取保候审的申请便应由法院进行最终的决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需根据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向对应的司法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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