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取保候审无需征得相对方的同意。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相关决策过程并非基于单方面的意愿,而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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