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当天主动取保候审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当天主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这乃是一项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重磅决策,体现了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状况已经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在其自由范围内活动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其对社会造成潜在的危害。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的终结,犯罪嫌疑人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城市、县城;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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