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期还要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通常情况下无需再次进行取保。
这是因为取保候审制度作为一项刑罚实施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其具有严格的时限设定。 当取保候审期限达到预定时间之后,负责案件处理的相关机构应立即依法解除该项强制措施。 然而,若案件并未得到全面且深入的调查和追溯,尚需持续开展相关工作,此时就有可能将强制措施予以变更,例如采取更具监控性质的监视居住等手段。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条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权利,最长可持续到12个月; 对于监视居住,则最多为6个月。 在此期间内,警方、检方必须持续展开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理工作,不得有所中断。 倘若发现某些当事人无须继续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期限已达上限,那么相关机构应立即解除这些强制措施。 在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同时,也应该及时向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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