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超期是几个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取保候审决定的各项指示,例如未经负责机构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地市、县; 若其住址、工作单位及个人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等具体要求。 倘若在上述期限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取保候审期限超出,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请求解除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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