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几年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服刑之人不应再承担取保候审的责任与义务。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保障涉案人员在审判期间的必要自由和人权。 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以下四类情况:1.被认定可能判处管制、拘留或独立适用刑罚的罪犯; 2.罪行严重者,但执行监禁可能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状况; 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担日常生活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幼儿的女性; 4.案件审理期限已过,仍未结案,且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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