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名词在刑事诉讼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是指公安机构、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在处理未被捕获或已被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为了防止他们逃避司法调查、起诉与审理程序,而要求他们提供担保者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要想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等等。 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然后由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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