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在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当事人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然而这其中的难度不容忽视。
批准逮捕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然而,若案件发展出现了新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以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的情况; 或是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采用取保候审以供继续审理之用,那么此时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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