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否连续进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取保候审这种刑事强制措施并没有设定连续实施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理工作不得间断。 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到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期限不可连续计算,且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若期限届满后,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起诉或审理,则应依据实际情况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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