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什么时候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被判刑,便无法再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事宜。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设置于刑事诉讼过程之中,由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对于尚未被执行逮捕,或是已逮捕但需要转变法律控制手段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依法要求他们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保证随时接受传唤出席法庭听证,同时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对其的拘留限制。 然而,一旦被判刑,则意味着该案已经经历过完整的审判程序,并产生了明确的判决结果,此时,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的必要性也就不复存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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