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几个情况可以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何种情形可申请取保候审这一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首先是涉嫌行为本身涉及可能判处于管制、拘役或单独执行在内的附加刑;
其次,对于预计可能被判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且在采取取保候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对社会带来潜在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而言; 第三种情形是,由于本人身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阶段,保证其人身安全且避免过度社会危害性,亦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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