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后法院通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迷途依法取保候审并等待上庭审判时,法律程序通常要求法院应当本着保障被告人诉讼权益的目的,尽早告知被告人和他所委托的律师关于需要开堂审理案件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事宜,以充分满足法律规定之透明程度与公正性。
在司法实践中的各种可能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通过采用书面传唤或电话联络等有限的沟通渠道传送这些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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