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被判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最终的法律裁决结果,而仅仅作为一种必要的刑事诉讼程序环节而存在。
取保候审的全称是“采取保证人担保方式或者交纳保证金方式”,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正式拘留或拘留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会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被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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