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拘留怎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是我们国家刑事诉讼制度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强制性措施。
当涉及到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情况时,如拘留,若当事人希望申请取保候审,他们必须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条件。 一般的情况下,如果可能会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情况; 或者当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以及当个人患有重大疾病,已经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再者,如果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利提出申请。 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则应该告知申请人,并且详细解释不同意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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