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敲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无疑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首先,虽然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提供了取保候审措施这一暂时释放其人身自由的机会,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取保候审制度并不能等同于减轻或者赦免他们应当承担的刑罚责任,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对他们的人身自由给予适当程度上的限制而已。 进一步说,倘若在此期间再犯涉及敲诈勒索等行为,那么有可能导致前期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被解除,从而可能遭受更为严厉的法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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