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能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仍然存在着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可能性。
所谓取保候审,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逮捕或逮捕之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规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命令他们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随时接受传唤,并暂时解除对其实施的羁押措施。 而至于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关键要素则包括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涉及的具体罪行、严重程度、可能判处的刑罚范围,以及他们自身的社会危害性等等。 若犯罪情节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罚金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通常都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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