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案件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法律明文规定,涉及洗钱罪名的涉案人士与被告方在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时,均有资格申请进行取保候审:首先,其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实行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罚;其次,若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再者,倘若其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只要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便可申请取保候审;最后,若其已被羁押期限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专业判断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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