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有什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第六十七条之规,被授予取保候审权利的前提具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者和被告进行取保候审;2.对于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较重刑罚者,只要其试图采取取保候审而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隐患,即可准予取保候审;3.对于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以及孕期或哺乳期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至于带来任何社会公共安全威胁时,均可以给予取保候审待遇;4.当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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